• 索 引 号:QZ07915-01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向政〔2026〕2号
    • 发布机构:向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向阳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核心原则,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乡围绕乡村振兴、财政资金、社会公益等重点领域,持续拓展和规范主动公开内容与渠道。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0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日常工作中,已对1件信息明确为“依申请公开”属性并纳入管理,确保未来如有申请可依法及时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内容把关。全年59条不予公开信息,主要涉及内部事务管理、过程性讨论材料以及具体项目细节等内容,均按规定不予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切实保护了公民个人隐私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与内容更新。同步巩固乡、村两级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栏)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公开内容,提供政策查询与指引服务。全年通过咨询电话、政务公开专区接待等渠道,累计回应群众咨询30人次,政民互动渠道保持畅通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强化队伍建设,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累计培训50人次,干部专业能力得到提升。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的匹配精度有待提高。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惠农补贴发放明细、村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宅基地审批流程及结果等关键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仍有不足。政策解读多以转发上级文件为主,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用本地通俗语言进行的解说较少,导致群众“看不懂、问不清”。

      2. 公开渠道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存在短板。乡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偶有延迟,且对智能手机的适配浏览体验不佳。线下各村政务公开栏存在更新不及时、位置不醒目、纸张易破损等问题。对于不擅长使用网络和出门不便的留守老年人群体,信息获取渠道较为单一,未能完全实现“家门口的公开”。

      3. 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存在差距。政务公开工作多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专业培训缺乏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敏感信息界定、舆情回应等复杂场景的实操演练。部分干部对“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把握不够精准,存在“怕公开、懒公开”的保守心态。

      (二)改进措施

      1. 推动公开内容直达需求。深化关键领域公开,严格执行惠农补贴资金“乡、村两级同步公示”制度,推动村级重大建设项目从招标到验收、结算的全过程信息在所属村组定点公开。针对养老医保、宅基地改革等复杂政策,由驻村干部或乡贤用闽南语讲解。

      2. 实现公开服务触手可及。指定专人负责乡网站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对全乡7个村的实体公开栏进行维护、监督。在老年人集中的村组,由村干部或志愿者提供协助查询、代收申请等服务。

      3. 筑牢公开工作人才根基。除法规学习外,邀请市主管部门或法律顾问围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建立乡内交叉审查机制,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底气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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