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5-0101-2021-00034
- 备注/文号:向政〔2021〕99号
- 发布机构:向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1
各村委会、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2021年秋季我乡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村委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下达的招生任务。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招生计划完成。特别要做好学生寄膳、寄宿等服务工作,为边远地区学生、撤并学校学生和留守儿童学习提供保障。
二、各村委会、小学(幼儿园)要做实做细招生工作。
确保小学新生(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入学率达100%,同时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学前一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幼儿入园率达100%,学前三年(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
三、招生对象范围
向阳中心小学及学前班招收卓厝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巷雅小学招收向阳村、坑头村、郭田村、旗星村、马迹村辖区内适龄儿童;
杏田小学及学前班招收杏田村辖区内适龄儿童;
中心幼儿园招收全乡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9日至31日。
五、招生办法
1、服务区内学生招生办法:
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于规定的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外来务工子女报名办法:
我乡外来务工人员较少,各校应认真贯彻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的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六、其他事项
1.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2.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和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一环,各小学、幼儿园要进村入户认真调查摸底,建立残疾儿童档案,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入园)工作,确保全乡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达95%以上。
附件:向阳乡2021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数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