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5-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向政〔2019〕44号
- 发布机构:向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9
吴永生同志: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聘任制度>的通知》(南委组〔2018〕135号)文件规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聘任合同》相关条款。经研究,决定将吴永生同志向阳村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聘任改为待聘,待聘期为三个月(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同时进行诫勉谈话,期满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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