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5-0101-2019-00011
    • 备注/文号:向政〔2019〕29号
    • 发布机构:向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7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向阳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03-07 11:40

    各村委会、乡直乡办各单位:

      为确保工作落实,特成立向阳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黄朝阳(乡党委书记、乡长)

      副组长:洪建社(乡人大主席)

              陈永根(乡科技副乡长)

              黄建明(向阳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三明(向阳国土所所长)

              潘志煌(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杜劲松(乡村镇站负责人)

              许德彬(乡安办负责人)

              王冬强(乡财政所总会计)

              周巧玲(乡民政办主任)

              王伟波(向阳广电站站长)

              吴亿辉(向阳国土所工作人员)

              林木成(卓厝村民委会主任)

              吴永生(向阳村民委会主任)

              林红珠(坑头村民委会主任)

              李南芳(马迹村民委会主任)

              吴进伙(杏田村民委会主任)

              姚志忠(郭田村民委会主任)

              林建筑(旗星村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村镇站,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吴亿辉同志兼任。

      附件:向阳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向阳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在我乡辖区内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乡村两级联合排查,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特别是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确保无盲区、不漏一幢、不漏一户。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5月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摸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同步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

      2020年2月底前,基本消除我乡重点区域房屋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前完成)

      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1.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2.排查重点。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3.排查步骤。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5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政府。

      (2)乡政府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4.立卡建档。排查房屋要全面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其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要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各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6月1日前上报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

      (1)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

      (3)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

      2.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各村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以“生命至上、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一)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包片责任制,层层发动,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营造宣传氛围

      要结合“平安向阳”建设,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安全用电等教育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定、有序、深入推进。要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公益宣传,跟踪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在全乡营造良好氛围。

      (三)落实长效管理

      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推动“多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强化规划管控,简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要认真履行房屋租赁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积极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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