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2-00002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2〕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0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2022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1-20 16:14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南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的通知》(南财〔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2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名额

      南安市财政局安排我镇申报的名额4个,原则上优先安排上年未申报的村或急需建设公益事业且有完整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村。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以行政村所辖地域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道路、桥涵建设、村内小型水利建设、村民饮水工程、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容绿化美化亮化、新能源公益设施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

      各村拟申报的项目应先聘请有资质的中介编制项目建设预算书,并填报《202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表》,于2022年2月25日前送到镇财政所,以便汇总报送南安市财政局,逾期未报关的村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项目自筹资金

      村级要有完整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除财政奖补外,其他农民筹资、村财投入、捐赠收入或部门配套等自筹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严禁举债申报项目。

      五、项目管理要求

      在项目申报前,项目所在村要做好项目现场勘查(申报同时附送项目开工前图片),各村要认真审核把关项目是否符合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范围、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严禁项目批复后随意变更。

      六、其他事项

      各村要严格按照南财〔2022〕138号文件要求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程序,确保项目在当年度顺利完工。

      附件:1. 202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表

      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计算方法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计算方法

      一、财政奖补资金计算公式

      筹资金额=筹资人数*20元;筹劳金额=筹劳人数*150元(注: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现役军人、农村低保户不承担筹资任务;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中的劳动力,指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财政奖补资金=(筹资金额+筹劳金额)*奖补比例

      奖补比例: 1.45% :全村人口数3000人(含)以上; 2.50% :全村人口数1500—3000人;3.55% :全村人口数1500人(不含)以下

      (注:测算出来的财政奖补资金四舍五入到整千位。在足额筹资筹劳情况下,对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低于6万元的村,按10万元奖补;超过40万元的村,按40万元奖补。)

      二、财政奖补资金由省级与本级共同承担

      省级占65%,本级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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