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1-00042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1〕1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6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9-06 17:57
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泉应急〔2021〕52号)、《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南安委办〔2021〕103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工贸行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下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明确全镇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2年的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霞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工贸行业的贯彻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与时间安排
各企业要按照《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北辽宁甘肃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150 号)文件规定的25项违法行为、20项检查要点内容,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巩固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倒计时合理安排本辖区工作进度,及时督促整改,推进落实到位,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一)消除25项违法行为。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督促所有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消除应急部明确的25项违法行为。
2021年底前完善安全监管台账,按分级监管原则实现全覆盖专项检查(含2020年已开展专项检查的),2022年5月30日前全面消除25项违法行为。
(二)落实20项检查要点。督促辖区内各类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一体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其中金属冶炼和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其他企业2022年底前完成。
(三)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台账。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完成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上企业基本信息采集及企业分级分类确认工作的基础上,于2021年11月底前建立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规模以上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台账;2022年6月底前健全全镇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台账。
二、完善职责分工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督促各工贸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标准和文件,总结2020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全面强化自查自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冶金等行业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南霞政〔2020〕41号)及本通知精神,牵头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和专家认真研究,严格对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消除本企业专项整治25项违法行为,真正做到“逐项逐设备”、无死角和无盲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企业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央属、省属、泉属驻南子公司和市属一级企业要对本部及下属单位分别提出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坚持以属地和行业管理为主、专项领域重点管理的原则。镇安委会对本辖区内工贸企业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在结合本部门职责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和涉氨制冷企业专项领域安全监管;镇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督促和指导所管行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委会,滨江、光伏基地按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内工贸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部门沟通协作。镇企业办、规划办、派出所、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供电所、水利站、环保站、食安办、道安办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的职责及监管清单,强化部门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与分析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的漏洞与问题,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进一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定期分析研究处理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结合本辖区实际,分析研判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给冶金、有色、建材(特别是水泥生产企业)行业带来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企业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带病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行为。要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上狠下功夫,坚决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对事故多发、风险叠加的辖区、行业(领域、专项)和企业实施“开小灶”整治,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二)聚焦重点深化4个专项。深化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是“三年行动”重中之重的内容。各村委会要按照我镇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和指导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督促和指导相关工贸行业企业学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切实加强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情况。市应急管理部门要聚焦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与技术支撑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直接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活动,按照“逐企逐项逐设备”的整治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专项指导检查,结合执法计划工作安排,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企业规范落实整改;通过“企业对照自查自改、专家参与技术指导、属地乡镇检查督促、行业部门执法推动”的“自查+专家+指导+执法”四模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消除25项重点违法行为,在2022年底前建立从根本上消除25项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夯实基础完善管理体系。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类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的科学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建设和实际运行,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化。要广泛宣传发动,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提升企业创建标准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扩大典型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安全标准化自主创建浓厚氛围;要严格标准化评审程序和要求,对未实际运行标准化系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要强力推动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严密制定检查工作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直接聘请专家等方式,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技术力量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逐家严格对照检查表(附件4,技术人员签字并盖机构公章)逐一逐项排查,督促企业按期按标准组织落实整治,企业整改完成后,经过乡镇网格员、有关专家、技术人员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验收表(附近5,技术人员签字并盖机构公章)备查,确保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金属冶炼企业、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检查治理(其中:9月30日前完成任务数的30%,10月31日前完成任务数的60%),通过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2022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原则上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要切实推动专项工作有效开展,对发现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镇两级将不断制定完善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许可证发放、工伤保险费率、执法检查、银行信贷、评先创优和减税降费等挂钩,形成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强化沟通注重材料报送。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将本通知与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贸企业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及主要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梳理整治过程中有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3日前将涵盖以上内容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镇安办。此外,请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本辖区全面消除25项重点违法行为的工作进度安排表(附件1)上报镇安办,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辖区消除25项重点违法行为的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已消除涉及25项重点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和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情况表(附件3)上报镇安办。
(五)精准执法严格依法处罚。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紧盯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通力协作,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各村委会,滨江、光电基地办要将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不齐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镇安办,以便汇总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纠正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
(六)强化督导严肃追责问责。我镇将定期不定期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本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三年行动,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落实不到位的、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严肃问责问效。对工作不力的,一旦发生事故,一律从严倒查、从严追责。
联系人:周悦滢,电话:68900022,邮箱:xmzajb2017@163.com。
附件:1.南安市全面消除涉及25项重点违法行为工作进度安排表
2.南安市全面消除涉及25项重点违法行为工作进展情况表( 月份)
3.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情况表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落实情况表
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验收合格表
6.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7.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8.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9.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10.涉氨制冷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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