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1-00034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1〕9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3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3 00:48

    各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1〕30号)精神,为确保我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各村应高度重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已参保未缴费居民续缴保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确保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从本文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 缴费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缴费阶段的城乡居民。

      (二) 缴费档次

      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为(参保人员需在当年度缴费才能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档次

    参保人缴费金额(元)

    缴费补贴(元)

    合计

    1

    200

    40

    240

    2

    300

    50

    350

    3

    400

    60

    460

    4

    500

    70

    570

    5

    600

    80

    680

    6

    700

    90

    790

    7

    800

    100

    900

    8

    1000

    120

    1120

    9

    1500

    140

    1640

    10

    2000

    160

    2160

    11

    2500

    180

    2680

    12

    3000

    200

    3200

      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需改变原缴费档次,可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填报《南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也可以委托村委会填制《申请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汇总表》统一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

      (三)缴纳保费

      1.掌上自助缴费:已开放掌上缴费渠道,各村干部引导需缴费人员通过手机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政通APP,在指定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掌上自助缴费。

      2.银行批扣:各村通知需缴费人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卡(折)余额足额。由南安农商银行在扣款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汇总申报。

      参保人员如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暂停(恢复)银行批扣方式缴费;或申请银行批扣方式、变更银行账号缴费的(如申请暂停批扣的,建议批扣期间银行卡里不要留有余额),可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填报《南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也可以委托村委会填制《申请暂停批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汇总表》或《申请银行批扣(或变更账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汇总表》统一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

      建议引导参保人员在镇劳保所首次参保登记时录入完整 的扣款银行账号信息和缴费档次,信息就会自动传递到税务的系统里,缴费人无需再到税务窗口做缴费登记和扣款账号登记,只需将应缴费款存入扣款账号即可。参保人员还可以在南安农商银行办理农保卡时,委托银行将代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号信息汇总传递到税务窗口办理代扣保费。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地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缴费工作摆在每周的重要的日常工作议程,村书记、主任、常务副主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从8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坚持一次听取各网格员督促缴费情况汇报,农保协管员要做好综合统计和进度公布,发现薄弱环节,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迎头赶上。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横幅、微信等大力宣传续缴费工作,村包片干部要进村入户,走街串巷,通知到人到户。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要电话通知微信缴费或微信汇款干部代收代缴。行动不方便的要主动服务代收代缴,微信缴费要进一步核实缴费的真实性及时性,及时掌握实际缴费时间。

      各村要严格把握好时间节点,把工作一开始就抓早、抓紧、抓实,确保按时完成市、镇下达的工作目标。

      附件:霞美镇各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缴费任务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霞美镇各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缴费任务表

     

    本年应缴

    本年已缴

    本年未缴

    缴费率

    长福村

    3074

    83

    2991

    2.70%

    张坑村

    2193

    99

    2094

    4.51%

    玉田村

    1035

    33

    1002

    3.19%

    杏埔村

    1838

    69

    1769

    3.75%

    仙河村

    3299

    100

    3199

    3.03%

    霞美村

    3251

    98

    3153

    3.01%

    西山村

    1340

    67

    1273

    5.00%

    梧坑村

    769

    18

    751

    2.34%

    沃柄村

    644

    43

    601

    6.68%

    温山村

    1946

    66

    1880

    3.39%

    四甲村

    1621

    55

    1566

    3.39%

    四黄村

    1377

    49

    1328

    3.56%

    山美村

    2398

    99

    2299

    4.13%

    邱钟村

    2843

    112

    2731

    3.94%

    埔当村

    1516

    36

    1480

    2.37%

    金山村

    1000

    29

    971

    2.90%

    合计

    30144

    1056

    29088

    3.50%

    注:本年应缴费数会因为新参保、迁入、迁出、死亡而变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