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基地办、光电基地办、汽贸城项目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滨江基地、光电基地、汽贸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保持我镇“三合一”场所高压整治态势,在原有整治基础上,建立“三合一”场所排查回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整治新出现的“三合一”场所,严防“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遏制“三合一”、群租房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重点排查群租房、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
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排查(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项目办要结合实际,制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排查;同时督促。检查到“三合一”场所或场所存在消防隐患的要求填写附件1,复查时对应填写附件2,并拍摄整改前后照片。要确保100%建立台账,排查摸底整治情况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汇总表》要经领导署名签批后汇总报送镇安办。
(二)边查边改(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项目办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能立即整改的“三合一”场所,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用火用电不规范、可燃物多的,必须当场责令立即搬离住宿人员。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或群死群伤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查封的要坚决查封。整改期间,要严格督促单位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三)巩固提高。各项目办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整改情况和回溯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回溯”的“三合一”场所要给予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三合一”场所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办要成立工作专班,要抓总、抓统、抓协调,认真负起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全面铺开新一轮“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二)加强检查督查。各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层层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措施、时限、预案的落实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镇安办要牵头协调效能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监所、派出所等部门,每旬至少一次对辖区内企业生产安全进行督导检查,以督导促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
(三)加强氛围营造。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张贴宣传单、微信群、工作号、LED宣传栏等,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基地办、项目办每周四前,将《霞美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周报表》(附件3)电子版报镇安办,每月月底将对应的内页材料(包括附件1、2、3纸质版签字盖章及整改图片)送至镇安办。联系人:周悦滢,联系电话:13636902788。
附件:1.《南安市霞美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霞美镇 村复查意见书》
3.《霞美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周报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安市霞美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No:
受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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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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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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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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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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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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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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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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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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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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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在设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宿舍):□是 □否……
2、属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在经营合用场所内设阁楼住人):□是 □否……
3、消防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畅通 □堵塞 □锁闭………………
4、消防栓:□完好有效 □损坏失效 □无水 □配件不齐 □未设置………
5、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损坏失效 □无水 □配件不足 □未设置
6、防火门:□完好有效 □损坏 □未符合标准…………………………
7、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损坏 □无水 □缺少 □未设置
8、楼上住户仅使用经营场所(店面)作为通道:□是 □否………………
9、电源线乱接搭,外露电线未套管数敷设:□是 □否…………………………
10、人员住宿间用防火板等不燃材料隔离:□是 □否……………………………
11、人员住宿间内使用液化气炉或电热棒:□是 □否…………………………
12、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 □否……………………………………
13、店面、车间、宿舍门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 □否
14、经营、储存、生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独立隔离:□是 □否……………
15、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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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否
畅通
完好有效
完好有效
完好有效
完好有效
否…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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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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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未符合要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现责令受检场所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于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函告我单位。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将移送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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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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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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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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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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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霞美镇 村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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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向你场所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派员对你场所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提出复查意见如下:
□按要求整改完毕。
□
未按要求整改,现责令你场所立即停业,继续落实整改,并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若你场所仍继续生产、经营,我单位将按规定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盖章)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受检场所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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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霞美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周报表
上报(村): (盖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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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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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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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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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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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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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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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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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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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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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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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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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村主任: 村书记: 驻村干部: 驻村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