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0-00047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0〕9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8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8 11:36

    各村委会、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0〕11 号)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秋季我镇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进入小学就读。

    二、招生对象

    本镇户籍或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各行政村适龄儿童一律就读本村小学,学校已撤并的行政村按照安排就学:金山村适龄儿童就读西山小学或杏光小学,埔当村、沃柄村、梧坑村等三个行政村适龄儿童就读钟育小学或霞美中心小学。

    (二)购房并实际居住在新都城、尚都华庭的适龄儿童、霞美镇中心片区安置房原拆迁户(霞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购买并实际居住在霞美镇中心片区安置房且户籍在2020年3月1日前迁入霞美村的适龄儿童就读霞美中心小学。中骏四季康城的适龄儿童就读南昌小学。慧景城的适龄儿童就读温山小学,镇府路小区、景园合著、福安花园城的适龄儿童就读霞美第一小学,丽景新城的适龄儿童就读长福小学、玉田小学或张坑小学。

    (三)滨江基地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按照划片就近的原则(以务工地点为主)安排入学,划分如下:以滨江大道和金河大道交叉处红绿灯为中心点:滨江大道以北、金河大道以西(A区)区域内的企业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就读张坑小学;滨江大道以南、金河大道以西(G区、F区)区域内的企业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就读霞美第一小学、张坑小学或锦堂小学;滨江大道以南、金河大道以东(D区、E区)及滨江大道以北、金河大道以东、金东九路以南(C区)区域内的企业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就读长福小学、锦堂小学或玉田小学;金河大道以东、金东九路以北(B区)的企业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就读杏光小学或华侨小学。光伏基地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根据实际居住地点分别到温山小学、钟育小学等学校就近入学;成辉国际展贸城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就读温山小学;入住埔当村、梧坑村、沃柄村的企业外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就读钟育小学。

    三、报名时间

    霞美中心小学、霞美第一小学、温山小学、山美小学、长福小学、南昌小学第一批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为8月20日-21日,第二批招生对象的登记时间分别为8月23日-24日;其他小学登记报名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

    四、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含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1.8月1日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向辖区内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所在学校提供,村委会填写并分发、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8月20日至21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通知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照《泉州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照《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本文下发后,上级有新规定、新政策的,按新规定、新政策执行。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的适龄儿童。

    3.在霞美镇镇直(含市属)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另附正式干部职工单位“国库支付工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所在单位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4.8月22日学校公示招收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8月24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公布学位

    霞美中心小学、霞美第一小学、温山小学、山美小学、长福小学、南昌小学于8月22日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政府备案。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批招生。

    2.第二批招生对象

    购买并实际居住在霞美镇中心片区安置房的,符合招生条件但户籍不在霞美镇的适龄儿童参加霞美第一小学第二批招生;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居住的非本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报名材料

    第二批招生对象在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2019年8月1日前办理)、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2019年8月1日前登记注册】等证件)。

    4.报名审核

    符合第二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应在8月23日-24日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现场登记,缴交材料,进行审核。

    5.公示名单

    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公示符合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的时间为8月25日-27日。家长如对第二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招生办法

    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在招收符合第二批招生条件的对象时,如果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学位余额,由学校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招收对象,抽签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到周边小学就读。

    (三)其他小学如果有剩余学位,经霞美镇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可以招收本校服务区域以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要求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 “捐资助学费” “赞助费”等。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招收的新生,分别报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中心小学批准并取得统一编发的学籍辅号后方可招收,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

    (三)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招收扩招对象抽签时,应邀请有关领导和家长代表参加,以保证抽签的公开、公正、合理。

    (四)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扩招对象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

    (六)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行政村、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基地校、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附件:1. 霞美镇2020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2. 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3. 南安市霞美镇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4. 霞美2020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日程安排表

    5. 南安市滨江基地企业情况汇总表

    6. 南安市滨江基地区域划分图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霞美镇2020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霞美中心小学

    180

    钟育小学

    90

    温山小学

    270

    山美小学

    45

    霞美第一小学

    270

    南昌小学

    135

    长福小学

    135

    锦堂小学

    40

    西山小学

    40

    杏光小学

    135

    华侨小学

    40

    张坑小学

    40

    玉田小学

    40

    合计

    1450

    注:各校在合理控制班生规模的前提下,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附件2

     

    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学生户籍所在地

       区(县、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学生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申请就读学校

     

     

     

     

     

     

     

     

     

     

     

    申请理由

     

    家长(签章)

    基层

    小学 意见

     

     

    审核人签名:

                                                            

    中心小学

    审批

    意见

     

     

     

     

    盖章

                 

    霞美镇人民政府审批意见

     

     

     

     

    盖章

                 

                       

     

     附件3

     

    南安市霞美镇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家长(监护人):

    你家义务教育对象         已到入学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规定,请你们于今年      日至      日送该孩子

             小学注册入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没有到学校报名注册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以后需要回原籍就学的适龄儿童应在学校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如果学校没有剩余学位,由霞美镇政府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特此通知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20208  


    附件4

     

    霞美镇小学2020年秋季新生招生报名日程安排表

     

    招生对象

    时间安排

    提供材料

    备注

    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820—821日报名

    《报名通知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等材料

     

    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部队军人子女

     

    引进人才子女

    820—821日报名

    南安市武装部提供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学生《预防接种证》、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市公务员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工作小组认定并盖章、签署意见的《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由市公务员局提供)、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等材料

    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镇直(含市属)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820—821日报名

    适龄儿童与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家长或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本地一起居住证明、学生《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正式干部职工单位国库支付工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等材料

     

    第二批招对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23—824日报名登记

     

    82527日公示

     

    828日抽签

    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学生《预防接种证》、《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父母或父母一方201981日后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等有效材料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的适龄儿童。

    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霞美派出所出具的祖孙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南安市霞美镇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发票等有效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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