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0-00040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0〕8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5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6-25 17:37

    各村委会: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330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通知》(南农〔20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村委会申报情况,现将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支出,约束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2、3。此项资金用于支持《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全市低收入村集体名单的通知》(泉农综〔2020〕42号)确定的低收入村(原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对《南安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组办〔2020〕1号)已列入南安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的不再重复享受,每个村扶持项目最多一个,补助资金不低于15万元,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49号)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项目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督导要求,请各村委会认真筛选审核于6月25日前将需补助村的名单及项目情况 报市扶贫办备案。

      附件:霞美镇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安排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霞美镇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安排表

    序号

    村别

    资金需求(万元)

    1

    张坑村

    15

    2

    沃炳村

    15

    3

    埔当村

    15

    合计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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