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0-00037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0〕7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0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6-20 15:27

    各村委会: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0〕352号)、南财指标〔2020〕487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南农〔2020〕173号)文件要求,上级下达我镇2020年度泉州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产业发展项目)2万元,其中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南农〔2020〕131号)要求,已拨出1.35万元,支持135户贫困户发展种养业项目(泉州市级配套资金),剩余资金0.65万,安排给埔当村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49号)要求管理使用此项资金,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7号)产业发展项目泉州市级配套资金,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霞美镇2020年度泉州市级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霞美镇2020年度泉州市级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 

    项目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投向合规率

    扶持贫

    困数

    资金

    使用率

    指标1:提升贫困户脱贫质量

    指标2:资金使用重 大违规违纪问题

    埔当村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走扶持对象100%精准

    扶持1户以上贫困户发展产业

    资金100% 助到户

    贫困户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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