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20-00026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20〕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8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霞美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04-21 11:02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决定成立霞美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天蔚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徐训连 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丁锦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沈江川 镇党委四级主任科员

      潘江山 霞美司法所所长

      成 员:叶丹丹 镇卫计办副主任

      李俊明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王一丹 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陈银辉 霞美派出所副所长

      黄志高 霞美卫生院院长

      洪宏伟 霞美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二、工作职责

      (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信息交换,及时汇总分析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分析、研究解决本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督促指导本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

      (四)配合镇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五)及时组织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卫生计生、村委会、家属对患者及时送治。

      (六)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七)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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