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19-00071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19〕2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4
    霞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霞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29 17:06

    各村委会、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霞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行动并及时做好报送工作。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霞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事故的经验教训,贯彻落实泉州市10月14日和我市10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紧急会议及文件要求,我镇决定于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桥梁安全、道路交通、“治超”专项、液化气、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多个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破解十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各村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镇安办牵头负责,派出所、规划办、市监所、教育办、文化体育服务站等单位配合;其中农村等公共用电安全检查由霞美中心供电所负责,分管领导:沈江川、吴东强、陈灿辉)

      各村各部门要吸取今年几起火灾事故的教训,排查农村及企业老旧电线隐患,加强居民、企业用电安全指导培训,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因地制宜,集中治理重点区域,严查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做好检查记录并由驻村领导、村主干签名,每周汇总到镇安办,检查中存在问题隐患的及汇总的“三合一”场所,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三合一”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老旧农贸市场、宾馆检查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各村安监员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排查出的隐患汇总至镇安办,由镇安办进行复查;电动自行车由市监所负责;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由教育办及各学校负责;群租房、老旧小区由规划办负责,霞美中心供电所要组织对农村等公共用电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二)桥梁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道安办负责,派出所配合,分管领导:吴耀斌)

      对镇辖区内所有桥梁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逐一明确桥梁安全管养单位。开展重点桥梁技术状况监测,整治“危桥”、“病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管控措施并列入下一年度整治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桥梁限载、限高等标识标牌设施,严格禁止超限车辆和超过特定桥梁承载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对确定的危桥,应依据分类标准设置明显标志和限载、限高、限宽标志。

      (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及“治超”专项整治(此项由交通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公安派出所、执法中队配合,分管领导:李强、吴耀斌)

      交通执法队、派出所、执法中队等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加大对重点企业进料货车超载不报告行为和放行大型罐车、挂车超载出厂行为监管力度。强化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渣土车、校车、客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监管,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派出所要突出酒、醉驾、超负超载、驾乘摩托车未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5次的联合执法和流动执法,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要设立流动巡逻岗,联合采取交叉执法、错时勤务等措施,加强事故多发时段及学校周边的路面执法。公安派出所、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开展大排查,杜绝发生因占道经营发生车辆碰撞致群死群伤事故。各村要启用交通安全劝导站,切实发挥在农村道路进出主要路口劝导教育违法行为的作用。

      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村要对农村交叉口建设减速坎,警示牌,要通过老人会加强对老年人出行的交通法规宣传,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和村级、派出所要组织开展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摸底调查,对存在超员、无牌无证或使用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的学生及家长,采取书告知、校内通报、班会批评、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强教育管理。

      (四)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规划建设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丁锦祥)

      按照国务院安办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排查液化气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加大监管执法治理力度。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大排档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整改。要持续指导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镇安办牵头负责,市监所配合,分管领导:陈灿辉)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导则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危险源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规划建设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丁锦祥、李强)

      重点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遏制事故发生。开展农村自建房专项治理,切实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市监所牵头负责,镇安办、文体服务中心配合,分管领导:徐训连,陈灿辉、连燕海配合)

      重点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等重点违法行为。

      (八)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张劲雄)

      认真吸取9月9日,石狮市渔船发生硫化氢中毒事件造成2人死亡、10月9日晋江渔船氟利昂泄漏窒息,导致2人死亡事故的经验教训,加强小型渔船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做好渔船防风、防火、防碰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足配齐生产渔船救生、消防、航行信号、通讯设施配备、安全终端设备,探索实行渔船安全船长制,负责渔船安全的宣传和监管工作。

      (九)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林业站牵头负责,分管领导:谢兵)

      各村督促护林员要加强巡逻,发现火灾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时转移群众,并组织力量进行扑灭,扑火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做到安全有序扑火。在火灾多发生地带,重要区域,要加强宣传,采取宣传标语,警示牌等方式,提升意识。森林面积较大,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村要完善打火应急队伍建设,配齐配全灭火物资设备。

      (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项由食安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徐训连)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整治,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餐饮环节整治,一是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自身食品安全意识。三是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小餐饮、小作坊。

      三、组织实施

      十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21日)。十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整治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结合方案要求,细化明确重点整治行动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村各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相关方面的自查自纠,全镇所有驻村干部职工、村干部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排查率要达到100%,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不同整治行动要求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边查边改、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行动,集中力量开展十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查找和解决本辖区、本行业十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无法整改、隐患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要根据行业要求实行挂牌督办,并汇总至镇安办以便报送市安委办备案,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

      (四)巩固提高、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及时梳理总结“百日行动”的整治效果,并开展“回头看”,巩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领域行动牵头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十个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各村驻村领导、村书记、村主任要全力推动,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要按照重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各整治行动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做到检查率和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将全程介入,督促“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开展,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各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各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要于每周三汇总本周工作小结及统计报表到镇安办以便统一报送市局,重点体现工作措施、成效。联系人:周悦滢;联系电话:13636902788;邮箱:xmzajb2017@163.com。

      附件:霞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表

      

     

    附件

    霞美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检查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隐患数(条)

    整改事项(具体)

    整改时限

    整改及处理情况

    是否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2019XX日当日复查已完成整改

     

     

     

     

     

     

     

     

     

     

     

     

     

     

     

     

     

     

     

     

     

     

     

     

     

     

     

     

     

     

     

     

     

     

     

     

     

     

     

     

     

     

     

     

     

     

                  审核人(主要领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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