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3-0101-2019-00059
- 备注/文号:南霞政〔2019〕1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1
各村委会,市(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以及《“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等要求,确保我市临床医疗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19〕1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9年上级下达我镇无偿献血任务数490人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
血液工作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各村、各单位的要按照《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的规定,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对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等职责。
(二)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
在无偿献血期间,卫生院要派出4-6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做好献血体检和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保证献血者健康权利。
(三)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强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深入报道无偿献血的先进事迹,把发展无偿献血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相结合,增进社会信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各学校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教育。
按照原卫生部每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镇将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村完成情况列入村级绩效考核,其他相关单位将视完成情况通报各自上级部门。
三、献血对象、时间、地点及名额安排
(一)献血对象: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有献血经历者可延长至60周岁。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
(二)献血时间:
1.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仙河村、张坑村、杏埔村、玉田村、霞美村、金山村、西山村、四黄村);
2.2019年8月12日下午2:30—5:30(长福村、温山村、山美村、四甲村、邱钟村、埔当村、沃柄村、梧坑村);
3.市(镇)直单位献血时间:自行安排(8月12日上、下午均可)
(三)献血地点:红星职专(红星职专楼一楼)
附件:1.霞美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安排
2.霞美镇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霞美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单位:人
单 位 |
献血任务数 |
单 位 |
献血任务数 |
仙河村 |
48 |
霞美派出所 |
6 |
张坑村 |
26 |
霞美卫生院 |
6 |
杏埔村 |
34 |
柳南中学 |
9 |
玉田村 |
17 |
红星职专 |
8 |
霞美村 |
43 |
宝莲中学 |
10 |
金山村 |
14 |
中心小学 |
18 |
西山村 |
18 |
霞美邮政 |
2 |
四黄村 |
20 |
霞美农商行 |
3 |
长福村 |
41 |
霞美农行 |
2 |
温山村 |
22 |
霞美建行 |
2 |
山美村 |
32 |
霞美工行 |
2 |
四甲村 |
21 |
霞美广电站 |
1 |
邱钟村 |
35 |
霞美自来水 |
1 |
埔当村 |
17 |
霞美邮储银行 |
1 |
沃柄村 |
9 |
霞美电信 |
1 |
梧坑村 |
9 |
霞美移动 |
1 |
镇政府机关 |
10 |
霞美联通 |
1 |
合 计 |
490 |
霞美镇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无偿献血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血液安全,保证用血者的健康!
3.遵循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尽一份道义上的责任和义务,献出一份拯救生命的血液!
4.发挥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5.树立健康、科学的献血观,摒弃献血有害身体健康的错误思想!
6.献血无偿,爱心无限!
7.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8.适当献血,无损身体健康!
9.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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