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溪办〔2023〕10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8
各相关村(居)委会、直属有关单位,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溪美街道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溪美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街道户籍或居住在本街道且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生服务区域
莲塘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莲塘村;
崎峰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崎峰社区;
贵峰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贵峰村;
镇山小学招生服务区域:镇山村;
宣化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宣化村、大埔村。
五、招生程序
(一)招生对象
1. 第一批次招生
①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即具有本村(居)户籍,且在本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②政策性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③户口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并实际居住的租住户、投靠亲属落户等适龄儿童。
2. 第二批次招生
①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一方在溪美街道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实际住所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且实际入住、有正常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②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的本村户籍适龄儿童。
③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营业执照等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④为减少大班额,本批次名单由各校做好预登记,统一造册送溪美中心小学汇总后,报溪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
(二)报名时间
8月15日—8月18日
(三)报名材料
1. 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即具有本村(居)户籍,且在本村(居)住]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幼儿学籍卡等证件,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册时家长或监护人应携带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幼儿园学籍卡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 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3. 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本街道就读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与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当地派出所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本地居住证明等材料到所在服务区域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4. 招收服务区外居住在本街道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确实在溪美街道。
六、招生要求
(一)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溪美街道制定辖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经向市教育局报备后,6月28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包括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各相关村(居)委会向辖区内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发放《溪美街道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样式见附件3)。
(二)加强招生工作属地管理。溪美中心小学要指导所属学校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细化招生办法,合理确定招生规模,特别要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坚持“以流入本街道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同时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一个不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溪美街道办事处批准。
(三)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各相关村(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经请示报告后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51—54人班额数占比控制在15%以内,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未经批准不得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以外的学生。在合理控制班生规模的前提下,如个别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经报市教育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可以适当增加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
(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公安、市监、城建办、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相关村(社区)要指定专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辖区内适龄儿童是否符合“两一致。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按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人员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各校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和校长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六)增强服务意识、法治观念和政策意识。各校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内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市教育局或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就读资格;③一律取消剩余学位就读资格。
附件:1.溪美街道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
2.溪美街道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样式)
3.溪美街道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样式)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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