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22-00005
- 备注/文号:溪办〔2022〕6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0
各村居委会、街道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力度,根据《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通 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的管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决定成立南安市溪美街道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二、收运范围
餐厨垃圾收运试点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餐饮企业、工厂食堂等。
三、收运处置方式
(一)餐厨垃圾执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由南安市餐厨垃圾处置BOT特许经营权运营单位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公司”)统一收运、处置。
(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在蚂蚁收运系统上注册,提交申请并与圣元公司签订协议(注册申请方式详见附件2),由圣元公司报市城管局备案;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由收运处置
单位负责发放,使用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做其
他用途或人为破坏。
(三)餐厨垃圾收运单位需采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餐厨垃圾,餐厨垃圾运输车需按要求办理进磅卡审批手续,经市城管局审批后方能转运。同时,每辆餐厨垃圾车应配有车载称重系统,并连接至天人环境智能收运平台系统。
(四)收集餐厨垃圾的运输车通过圣元公司地磅需刷进磅卡进厂,并统一运至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处置工艺。
四、职责分工
创卫办: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各餐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给圣元公司收集、运输和处置,并要求各餐饮企业建立餐厨垃圾台账,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
教育办:负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给圣元公司收集、运输和处置,并要求各学校食堂建立餐厨垃圾台账,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
卫健办:负责督促各医院食堂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给圣元公司收集、运输和处置,并要求各医院食堂建立餐厨垃圾台账,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
环保站:负责监管餐厨垃圾处置服务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
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加强对本单位食堂的管理,将食堂所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给圣元公司收集、运输和处置,并建立餐厨垃圾台账,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
各村(居):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需加强宣传、监督。由村(居)主干负责,指定专人对接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工作。各村(居)应督促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对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和去向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同时,需做好跟踪检查工作,严禁餐厨垃圾进入与人类食物链相关的畜禽养殖业和小作坊加工业。
五、保障措施
街道纪工委牵头相关部门督促各村(居)、有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不定时对餐厨垃圾产生、处置单位的转运、处置台账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效能问责。
附件:1.南安市溪美街道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南安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注册申请流程
3.餐厨垃圾转移联单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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