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20-00032
- 备注/文号:溪办〔2020〕7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9
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0号)的要求,避免和减少企业劳动争议的发生,指导企业与职工建立多种形式的协调沟通机制,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纠纷,根据市南政办〔2013〕159号文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成立南安市溪美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蔡文彬(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王荣福(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伍伯稳(党政办副主任)
林传旭(国土所所长)
黄继立(村镇规划站站长)
刘聪慧(工会副主席)
杨雅雯(司法所负责人)
黄 旋(妇联主任)
尤鹏涛(企业办干事)
陈建议(调解中心主任)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劳保所,主任由王荣福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劳保所和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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