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19-00005
- 备注/文号:南委溪工〔2019〕5号
- 发布机构:中共南安市委溪美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5
为切实增强我街道“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南安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每月1—25日,具体时间由考评组自行确定,每个村(社区)督查时间安排35—45分钟。
二、考评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综合考评”的原则,重点考核各村(社区)及街道辖区交通主次干道两侧环卫设施(包括垃圾围、垃圾池、垃圾桶等)、村容村貌(包括公厕排水排污处理、乱张贴、乱堆放等)、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
三、考评组成员
由街道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按照考评内容,采取查阅内业资料和实地察看相结合,对各村(社区)每月进行考评,全年考评汇总结果将作为《溪美街道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办法》的重要依据。
组 长:林振芳
副组长:潘阳辉
成 员:陈仕凯、黄玉梅、尤俊明
四、考评方式
1、检查前由纪工委工作人员抽签确定检查对象(其中莲塘村分为莲东、莲西、莲南、莲北四片进行检查)。
2、检查以暗访形式进行,现场评分,每月26日前,由考评组签字确认成绩和名次。
3、考评发现存在问题要求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节假日顺延),未及时整改的村(社区)下个月考评成绩扣总分2分;未及时按工作日完成整改的村(社区)下个月考评成绩扣总分2分/次;街道、南安市、泉州市都检查的以3次6分计算。
4、上个月街道检查中存在问题将作为本月必检内容。
5、根据泉州市考评工作要求,考评工作安排在工作日,不分时间段。
五、考评标准
1、村(社区)环境卫生考评标准参照《溪美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附件1)执行。
2、交通主干道环境卫生考评标准参照《溪美街道交通主干道环境卫生考评标准》(附件2)执行。
六、奖励措施
(一)街道考评
1、村级部分
(1)、考评得分在88分以上(含88分)的村(社区)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500元;第六名及以下的各奖励1500元。考评得分在88分以下的村(社区),则不奖励。
(2)、2019年3月份起街道每月拨付10000元(从年度绩效考评奖励金中提取),作为考评得分在88分以上(含88分)的驻村(社区)领导、工作队的奖励金。对前5名的驻村(社区)干部分别奖励2000元、18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其余2500元均分奖励得分在88分以上(含88分)且排名不进入前五名的村(社区)但每村(社区)奖励最高不超1000元。
(3)、从2019年3月份起,每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社区),当月奖励分管卫生工作的村(社区)干部 500 元;得分在90分以下,88分以上(含88分)的村(社区),当月奖励分管卫生工作的村(社区)干部300元。
(4)、如果出现名次并列情况的,参照溪美街道各村(社区)人口数排列名次(莲塘村分为莲东、莲西、莲南、莲北计算,详见附件3)。人口数较多的村(社区)排在前面,人口数较少的村(社区)排在后面。
(5)、成功开发区单列镇级考评,如被泉州南安抽检到彭美社区,以泉州、南安考评成绩为准。否则以镇级考评成绩为准,考评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保洁经费,88分以上(含88分)低于90分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20%;85分以上(含85分)低于88分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30%;80分以上(含80分)低于85分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50%;80分以下全扣。
(6)、泉州市道路考评成绩排我市前列的,所获得的市级道路奖励金全额拨付(奖金比例按公里数计算)给所涉及的村(社区)。
(7)、街道自检考评分数未达到奖励标准的村(社区),通过整改被上级抽检考评分数达到街道奖励标准的,将参照上述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8)、街道自检考评分数高于上级抽检考评分数的,则以上级抽检考评分数为最终成绩。
2、主干道部分
(1)、考评对象
彭埔路、崎莲路、308线、南同公路
(2)、资金分配
根据责任路段及各村(社区)实际,街道全年拨出50000元作为彭埔路、崎莲路的保洁经费,具体分配如下:宣化村14000 元;大埔村10000元;崎峰社区3000 元;莲塘村18000元;湖美社区5000元。308线、南同公路按市级拨款分配。
(3)、考评办法
考评结果以溪美街道发布的每月环境卫生考评奖罚情况的通报为准。
?、彭埔路、崎莲路各村(社区)涉及路段列入村级考评,村(社区)考评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道路保洁经费,88分以上(含88分)低于90分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10%;85分以上(含85分)低于88分 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30%;85分以下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50%。
?、308线、南同公路考评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道路保洁经费(考评成绩涉及多个村(社区)的,如有扣5分以上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的10%);考评成绩88分以上(含88分)低于90分的(考评成绩涉及多个村(社区)的,扣分最多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20%;倒数第二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15%;倒数第三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10%;当月考评没扣分的村(社区)奖励当月保洁经费10%);考评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低于88分的(考评成绩涉及多个村(社区)的,扣分最多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30%;倒数第二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25%;倒数第三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20%;当月考评没扣分的村(社区)奖励当月保洁经费10%);考评成绩低于85分的(考评成绩涉及多个村(社区)的,扣分最多的村(社区)扣罚当月保洁经费;倒数第二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50%;倒数第三的扣罚当月保洁经费30%;当月考评没扣分的村(社区)奖励当月保洁经费10%)。
(二)市级考评
1、在南安市每月组织的环境卫生考评中排南安市前10名的村(社区),奖励3000元。
2.在泉州市每月组织的环境卫生考评中排泉州市前50名的村(社区),除泉州市级奖励外(奖励办法参见泉建设办[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再奖励3000元。
七、处罚措施
(一)、每月街道考评成绩得分低于88分的村(社区)各罚款3000元;在南安市每月组织的环境卫生考评中排在南安市后十名的村(社区)各罚款6000元;在泉州市每月组织的环境卫生考评中排在泉州市后十名的村(社区)各罚款8000元。以上罚款以最高标准处罚。
(二)、每月街道考评成绩低于85分(含85分)且排在最后一名的村(社区),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同时要通过 “溪美城官方微信”平台设置红榜(考评成绩排在前五名)、黑榜(考评成绩排在后三名),营造创先争优工作氛围。
(三)、一年中累计两次被全街道通报批评的村(社区),驻村(社区)工作队、村(社区)主干及村(社区)分管干部当年度不评先,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在南安市、泉州市组织的环境卫生考评中,成绩分别排在南安市、泉州市后十名的村 (社区),第一次将对驻村(社区)工作队长、村(社区)主干进行约谈;第二次将对该村(社区)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期间,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对人为干扰考评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当月总分10分。
(二)考评组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施考评办法,认真细致地组织考评。
(三)考评组人员要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各村(社区)要切实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本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五)各驻村(社区)领导、工作队负责对所驻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日常巡查、督促落实。
(六)街道创卫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管理,并组织好检查考评的具体工作。
本方案自2019年3月5日起实施,原《溪美街道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方案(试行)》(南委溪工〔2017〕4号)同时废止。
我街道的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及交通主干道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参照南安市考评标准执行,如南安市考评标准变更,我街道考评标准将及时变更。
本方案由街道创卫办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1.溪美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
2.溪美街道交通主干道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3.溪美街道各村(社区)人口数。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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