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19-00004
    • 发布机构:中共南安市委溪美街道工作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18
    关于2018年度村级组织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9-02-18 09:37

    莲塘村党委、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社区居)委会: 

      一年来,各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凝心聚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运作,推动全街道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激励各村(社区)争当先锋、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授予溪美社区、莲塘村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湖美社区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发展进步单位的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三次会议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策部署,鼓足斗志,主动作为,为建设充满活力的宜居宜业现代化中心城区作出贡献。 

     

     

        中共南安市委溪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2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