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101-2019-00001
- 发布机构: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4
各村(社区居)委会:
12月8-20日,街道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对全街道15个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洁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根据《溪美街道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方案(试行)》责任奖惩的有关规定,现将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溪美社区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一名,奖励8000元;
宣化村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二名,奖励5000元;
大埔村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三名,奖励4000元;
民主社区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四名,奖励3000元;
莲塘村(北)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五名,奖励2500元;
中山社区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六名(南安考评成绩),奖励1500元;
莲塘村(南)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七名,奖励1500元;
长兴社区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八名,奖励1500元;
湖新社区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九名(泉州考评成绩),奖励1500元;
贵峰村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十名(南安考评成绩),奖励1500元;
长富村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十一名(南安考评成绩),奖励1500元;
镇山村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第十二名,奖励1500元;
白沙崎社区 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位列倒数第一名(泉州考评成绩),罚款3000元;
崎峰社区12月份街道考评成绩(南安考评主干道)成绩低于90分,罚款15%:2055.69元。
附件:1.溪美街道12月份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成绩统计表
2.溪美街道12月份“美丽乡村”环境卫生主干道考评结果
3.溪美街道12月份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结果
4.溪美街道12月份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绩效奖励金安排表。
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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