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1-0319-2018-04817
- 发布机构:溪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A[2018]034号的南安市溪美街道镇山村2018年旱地改水田项目已由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 以 南国土资[2018]43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镇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00.54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旱改水面积151.16亩,新增耕地0.94亩,新增耕地率0.59%,新增水田面积152.1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提质改造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5452元,发包价:945125元(下浮系数K值为:6%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6日08时00分至2018年11月13日14时30分,通过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其中现金形式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2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 号:40239737610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4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安市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315145863@qq.com
电话:13600769841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龙润湾美创意大楼712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303756031@qq.com
电话:13960233865
传真:0595-86353790
联系人: 小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南安市环城西路溪美工商所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5-8638066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nazbcg.gov.cn
联系电话:0592-32804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9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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