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101-2022-00007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22〕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0
    雪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雪峰开发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16:07

    各办、各中心、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雪峰开发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雪峰开发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南安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集中整治重部署轻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和涉及燃气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取得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各办、各中心、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要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排查整治,解决力量不足、分散行动效果不好的问题。重点抓好排查整治,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涉及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工作安排

      (一)抓实重点任务。“百日行动”期间,做到全覆盖:相关职能办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安全排查全覆盖;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全覆盖,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确保占压隐患100%动态清零;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9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检和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10月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等场所100%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重点任务不分阶段,要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二)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注重发挥燃气专业人才、专家作用,真正发现并消除隐患。加强对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检查力度,强化重要场所的精准安全排查。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有功人员予以重奖。

      (三)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要督导燃气企业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深入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共同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落到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各相关职能办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督查。

      三、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使用环节,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

      1.协助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居民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督促整改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整改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隐患。

      责任人:杨远水、黄海防

      2.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式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责任人:郑学杰、陈美珠

      3.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停止使用不合格气瓶、工业丙烷气瓶。

      责任人:郑学杰、陈美珠

      4.按照省住建厅等4部门《推进餐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方案》(闽建城〔2022〕3号)要求,加快推进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责任人:郑学杰、陈美珠

      5.督促整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责任人:郑学杰、陈美珠

      6.督促整改在厨房内同时使用燃气、醇基液体燃料、煤炉等明火炊具的行为,严查违规售卖醇基液体燃料的行为。

      责任人:郑学杰、陈美珠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联动执法。各办、各中心、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履职,用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市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措施,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应罚必罚。协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燃气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坚决移送,做到重拳出击、威慑到位。

      (二)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燃气伤亡事故、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办、各中心、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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