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101-2020-00005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20〕40号
    • 发布机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0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冶金等行业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0-04-20 16:15

    各办、各中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泉州市、南安市关于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汲取“3·7”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管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冶金等行业涉及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工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各有关单位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泉上各级党委、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和分级、属地原则,适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步做好上述重点企业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督促各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改与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明确分级分工。参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应急明电〔2020〕4号)要求,确定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政府的原则对所有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排查督促本行业本辖区内重点企业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其中,厂房、员工宿舍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按照“业主自查,管委会排查整治,市级审核验收”的方式,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治理。

      三、合理安排进度。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进度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合理安排本辖区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进度,督促本辖区所有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于4月16日前完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并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管委会,确保取得整治成效;在6月16日前全面完成本行业本辖区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任务。

      四、坚持整体统筹。本次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参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应急明电〔2020〕4号)明确的整治重点,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领域职能部门,逐一排查南安市冶金等行业重点领域工业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本方案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找准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共同将“督促企业全面自查、立即组织拉网检查、严肃严格监管执法、全面落实隐患整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整治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督促整改。

      五、严肃追责问责。在全面落实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吴家定,联系电话:13774869688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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