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101-2019-00010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19〕64号
    • 发布机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08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17 11:10

      为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在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方面双管齐下,着力解决生产、销售和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优化非机动车道通行区间和设施环境,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变电动自行车管理无序状况,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从严治违,整顿秩序

      1.创新治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良性发展。要依据各自职责,推广智能规范停车技术应用,引导共享自行车等行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要积极推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举措,降低事故伤亡风险。推动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发展,促进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调解。

      2.加大执法整治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大整治电动自行车的投入和保障,积极协调解决扣押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场所。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套牌和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效率。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环保监管。督促同城快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同城快送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管理;加强对同城快送行业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快递行业管理,规范快递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通行,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

      3.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加大视频巡查和路面管控力度,在主要路口路段、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公共场所、学校周边道路等区域重点查处未悬挂号牌、加装车篷、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二)服务公众,保障出行

      1.大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大力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提升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标准,明确园区新改建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的平整性和延续性。非机动车、行人密集的新改建公路应当根据需要和现场情况设置非机动车道。加强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完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设置足够面积的非机动车过街囤积区,保障和引导非机动车路口规范通行。

      2.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分析研判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需求,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推广“绿波”通行,通过优化信号配时等方式,精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时空衔接和交通流微循环,提高通行效率。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道路视情设置机非分隔设施,优化非机动车道通行空间和设施环境,着力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问题。

      3.加快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公交线网布局规划,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扩大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延长通行时间,增加运行频次,整合公交信息资源,探索建设市域一体公交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提高公交覆盖面和运行效率,充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深化推进公用或共享自行车系统建设,加大公用或共享自行车、社区巴士站点及中心城区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引导社会形成“公共交通为主、公用或共享自行车为辅”的绿色出行方式。

      (三)加强宣教,引导舆论

      1.引导守法意识。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专家解读、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并对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目的、措施和意义进行正面报道和解读。倡导党政机关、学校、快递、同城快送企业带头,劝阻亲属、朋友、员工和周围群众不再购买和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学生等青年人群体的安全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购买、弃用“超标”和拼改装电动自行车。

      2.倡导绿色出行。通过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LED、手机App等媒介,大力宣传倡导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意义和趋势。正面报道公用或共享自行车、社区巴士、公共交通等便民举措,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交通违法乱象整治,并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上牌流程、上路行驶法律法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和依据等进行宣传教育。

      3.加强舆情应对。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舆情引导工作预案,既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也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预警研判和应对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形成负面舆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认真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督促抓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要强化问责,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失职、渎职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路面执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市、县级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部门通报并调查处理,实现对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打击。

      (三)建立诚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将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公示其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向社会集中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

      (四)规范文明执法。在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以法释理,以理服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属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依法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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