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320-2018-02450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18〕28号
    • 发布机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11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时间:2018-06-11 16:21

    南雪管〔2018〕28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办、各中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办、企业服务中心、综治办、警务室、文体站、工会、团委、妇联。为推进今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我区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挂靠在开发区安办。

    各主办单位指定安全生产月联络员;开发区安办牵头,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指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月联络员,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实。

    三、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一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企业负责同志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重点企业集中宣讲。三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三)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一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访谈。通过开展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借助媒体优势,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

        (七)开展劳动者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切实加强劳动者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对申办安全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其前往泉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我为安全生产代言”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公共场合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附件1),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企业、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三)深入宣传报道。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宣传报道计划,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办、各企业、各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并及时报送区组委会办公室。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请各办、各中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二前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文本),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以上资料,均报送至雪峰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家定,电子邮箱:2855682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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