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7-0320-2017-03764
    • 备注/文号:南雪管〔2017〕42号
    • 发布机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3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雪峰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时间:2017-09-13 12:29

    各办、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雪峰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2017 年7 月19 日

      

    雪峰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闽安监综合〔2017〕53号)、《福建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闽安监应急〔2017〕6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7〕20号)、《泉州市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泉安监〔2017〕90号)、《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7〕7号)和《南安市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南安监〔2017〕41号)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从2017年7月份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冶金等行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相关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泉州市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安监部门督查抽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全区相关企业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促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检查范围。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应急管理为重点,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按照“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相关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隐患录入企业端,并上报政府端;要综合考虑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动态评定企业整体风险等级,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二)监管部门检查。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要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对监督检查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市安委会或市政府挂牌督办。对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实行网上检查100%,并结合实际进行现场抽查。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符合录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条件的要通过信息化录入,不符合录入条件的要建立纸质台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省、泉州安监局督查抽查。省、泉州市安监局将组织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进行抽查。泉州市安监局对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实行网上检查100%,并结合实际进行现场抽查;对未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抽查的比例不低于10%。

      四、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进一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企业,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开发区的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各级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是否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打击到位。

      (二)相关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各类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是否保障安全投入。

      2.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情况。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违法违规生产,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设施,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定期检测、员工个体防护、健康监护,是否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3.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细化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是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安全生产状况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是否建立台账并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企业开展全面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省和泉州安监局督查抽查三种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7月至9月中旬)。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确保厦门会晤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广泛发动、全面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所监管企业全覆盖;各相关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隐患自查自报,并将风险清单和隐患台账四个100%通过智慧安监管理平台及时上报;开发区安办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市安监局将开发区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相关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对关键行业领域、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实现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工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环节,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第三阶段( 12月 1日 至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环节,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任成员。大检查工作由开发区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办、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具体名单见附件1)。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筹划,细化分解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企业要细化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处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入专业的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全覆盖检查中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不强等问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在厦门会议结束后,再逐一复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再予以复产复工。要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广泛学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LED电子显示板、微信等宣传工具,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兑现举报奖励。每阶段结束后,各办、各有关单位要将关闭取缔、停产整顿企业名单汇总上报开发区安办,以便统一公布并上报市安委办,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各办、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 7月 20日前 报送开发区安办;每个阶段结束前15日内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并填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2),第三个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送整个大检查开展情况并汇总报送整个大检查数据。

      联系人:吴家定,联系电话:13774869688,电子邮箱:2855682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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