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8-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南省政〔2024〕20号
- 发布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6
各村(居)委会、市属镇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镇小型水库、山围塘的安全管理,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备汛工作,确保小型水库、山围塘的防洪安全,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省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落实好防汛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汛期将至,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落实好防汛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值守巡查,科学调度。
2、各工程有关责任人、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在汛前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隐患的,工程尚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紧整改,对于隐患较大不能及时排除的,要采取防护措施,必须处于低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3、进一步修订完善村级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村级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汛减灾工作机制。
4、对于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当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1. 省新镇2024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2. 省新镇小型水库、山围塘包库责任人及值守人员防汛责任制情况表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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