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8-0101-2019-10038
    • 备注/文号:南省政〔2019〕152号
    • 发布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5
    关于转发《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国庆节期间全市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的通知
    时间:2019-09-27 10:16

    各村委会:

      现将《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国庆节期间全市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南森防指〔2019〕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禁火令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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