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8-0101-2019-10008
- 备注/文号:南省政〔2019〕73号
- 发布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30
南安五中、金光中学、南安六中、省新中心小学:
为贯彻《义务教育法》,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今年我镇初中招生仍然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初中招生办法。为确保2019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现就我镇初中招生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招委会领导下,成立镇招生领导组主持本镇的初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严禁招收择校生。
2、按照建设教育强市的有关指标要求,以我镇小学毕业生数作为初中招生计划数,具体落实到所属各中学,确保今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就学。
3、要认真贯彻落实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的政策,保障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保证本服务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统筹接纳在本服务区域务工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镇初中。原则上按照就近入学的办法,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学。
三、招生范围、生数
1、金光中学招收满山红小学(41人)、南金小学(171人)的毕业生,合计212人。
2、南安五中招收省新中心小学(304人)、省东小学(46人)、檀林小学(78人)、杨村小学(44人)的毕业生,合计472 人。
3、南安六中(美林)招收省新油园小学毕业生计63人。
四、招生时间地点及方法步骤
1、招生时间、地点:7月12日上午9:00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2、招生方法、步骤:镇招生领导组召开招生工作协调会后,由各中学依据招生范围,逐一核对小学毕业生数,于7月12日进行录取工作,保证今年小学毕业生100%录取进入初中。各中学录取时应填写录取花名册一式四份(录取表册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由镇政府办理审批手续,录取名册应分别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教育局中教科各一份,以便于审核新生名册,建立学籍档案。
3、各中学招收初一新生后,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新生名册于9月15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
附件:省新镇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新镇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关于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省新镇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特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组如下:
组 长:陈福生(镇主任科员)
成 员:黄顺毅(镇纪委副书记)
黄种艺(南安六中校长)
曾金属(南安五中校长)
柯志源(金光中学校长)
林志坚(省新中心小学校长)
陈衍昌(教育干事)
下设办公室,负责人:黄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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