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0-00055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20〕88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5
    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全覆盖开展村级危险区域群众自主转移避险演练的通知
    时间:2020-08-06 10:39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泉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洪自强常务副市长8月3日在全市乡镇防汛防台风视频会上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工作,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贯彻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进一步抓实抓细防台风防疫和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泉汛电〔2020〕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排统计,认真填写《水头镇××村(社区)危险区域群众信息表》(详见附件),于8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表格上交或报送至镇防指邮箱,并于8月20日前全覆盖完成危险区城群众转移避险演练;

      二、镇、村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分工明确,乡村网格员要注重挑选常住辖区内责任心强的人员,转移对象上要全覆盖,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要以突发险情、预警失灵,交通、通讯、供电中断等最不利情形为背景,配足铜锣等报警器材,提升群众安全意识,确保灾害来临时能够自主转移避险;

      四、要提前在避灾安置点储备必要的生活和防疫物资,要全面细致考虑,配备配足诸如蜡烛、蚊香、煤球等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五、此次全覆盖演练要充分广泛开展宣传,确保群众知晓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方法等基本知识。

      注意事项:

      1、上级领导将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针对演练情况进行督导,各村(社区)要予以重视、全面行动、抓细工作;

      2、全覆盖性演练原则上由村级自行组织,镇水利站适时开展督导。村一级应收集好演练照片、视频发至镇水利站邮箱,由镇水利站统一汇总后报送市防指备案。

      附件:水头镇××村(社区)危险区域群众信息表

      邮箱:stzslz@163.com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