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0-00005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20〕4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6
    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06 08:32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市属)各单位: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按照国家、省、泉州和南安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春运工作方案,落实春运安全经费保障。严格按照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南水政〔2020〕3号)的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及领导挂钩制度,形成政令畅通、反应灵敏的春运指挥体系,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春运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准确把握形势特点

      随着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平衡协调,长距离迁移比例降低,供需总量矛盾呈缓和趋势;2020年春节较早,预计节前客流较为集中,少量热点班线运力较为紧张;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元化,自驾出行持续增长,公路保畅面临严峻考验;恶劣天气引起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三、统筹调整运力组织

      (一)统筹运力安排。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今年春运形势,提前做好运力配备,及时调度运力。

      (二)优化运输衔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做好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挖掘潜力,努力增加客运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增加客运班车、包车的运力投入,储备好应急运力,确保旅客顺利出行;组织好城乡公共交通运输,强化客运、公交、出租和铁路、水运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信息对接,重点做好车站、旅游景点之间衔接疏运工作,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公交运营时间。

      (三)协调客货运量。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油品、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油品供应企业要确保春运车辆燃油供应。邮政、快递企业要保证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保障全镇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

      四、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深化责任落实。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细化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一是全面排查道路、桥梁、隧道。对公路、桥梁、路标,尤其是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公路、桥梁、路标等安全设施,危险路段与施工路段要设立醒目的标志、标牌;要加强农村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对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管,完善交通标示、标线和安全防护、警示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目前仍在施工的路段能在春运前完成的要抓紧完成,来不及完成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二是全面排查车船、场站。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消防、救生、安检、查危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以确保春运的安全畅通。

      (三)强化安全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严把日趟检关。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及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超载运输、非客运船舶载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

      (四)加强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水头交警中队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要把更多人员力量投放到路面一线,要在国省道和高速出入口设置“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坚持固定站点检查和道路流动巡查相结合,对班线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超速、超载等“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的从严整治。要强化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内河水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一线警力的投入,防止暴恐案事件发生。

      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春运的各项工作。镇春运办要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的协调,协调解决春运工作特别是节前疏运高峰期的相关问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商务部门务必做好运力的调剂,在确保旅客运输顺畅安全的同时,统筹安排好煤炭、粮油、蔬菜、副食品、肥料等关系国计民生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联合水头交警中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等部门组成春运执法督查小组,加强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售票、哄抬运价、甩卖旅客、欺诈旅客等损害旅客权益、扰乱春运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净化春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旅客及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公路养护站、市政公司、水头城市管理中队、水头交警中队等部门要及时整改危险事故路段并及时设置警示牌。水头交警中队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车站、码头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口岸查验部门要增开旅客通道,加快通关速度;海事部门要加强海上安全监管力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和卫计办要认真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暖冬行动”;教育、人社、总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大中小学生春节回家、节后返校及寒假期间和外来务工往返乘车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安全;气象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天气的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镇过节职工的后勤生活保障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同时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六、健全应急保障机制

      (一)完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对有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正确果断地进行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做好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应急装备、设备和物资,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确保应急队伍和物资能迅速调拨到位并投入使用。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三)维护道路畅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指挥联勤、资源共享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应急工作。在遇到恶劣天气影响车辆通行时,要采取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尽量减少道路封闭。在春运期间,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农村集镇的交通疏导力量,避免长时间拥堵诱发群体性事件。

      七、持续打造优质服务

      (一)丰富售票方式。各运输企业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要加强联网售票服务,增加客票代售点、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方便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的旅客出行。

      (二)实时发布资讯。运输部门和企业要通过“两微一端”、电视、广播、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下的班次延误、取消等交通信息,引导旅客合理调整出行。

      (三)开展主题活动。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团组织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四)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和“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各种非法活动。

      八、营造温馨春运氛围

      (一)畅通宣传反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舆论的工作,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

      (二)推进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旅客文明诚信意识。

      (三)关爱一线职工。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结合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对坚持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及时报送总结。春运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2月19日前报送镇春运办。

      春运办电话:0595-86985245;传真:0595-86985245;

      邮箱:68116247@qq.com。

      联系人:陈文泽,手机:13959846816。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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