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19-00014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19〕55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8
    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3月份全镇环境卫生考评情况的通报
    3月份全镇环境卫生考评
    时间:2019-03-28 10:15

    各村(社区居)委会:

      根据3月份泉州市、南安市环境卫生考评情况的通报和我镇自行组织的暗访考评结果,现将我镇3月份考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情况

      泉州市级考评情况:被抽检村(居)为西锦村(88分)、新营村(86.8分)、朴二村(83分)和上林村(80分),被抽检主(次)干道为国道324线龙风村至劳光村路段(98分)和沿海大通道(91分)。

      南安市级考评情况:被抽检村(居)为世纪新城(89分)、星安社区(87分)、劳光村(83分)和下店村(82分),被抽检主(次)干道为国道324线劳光村至龙风村路段(88分),海漂垃圾治理(92分)。

      镇级考评情况:根据3月份镇级考评各村(居)成绩,结合3月份各村(社区居)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得出3月份水头镇“美丽乡村”环境卫生镇级考评成绩表(详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针对2月份各级考评反馈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3月份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经过镇村两级共同努力,3月份我镇考评成绩较2月份有了较大提高。其中,文斗村和朴山村,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并能根据镇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效果较显著。朴一村由村级集资,南安市第一个配备村级洒水车及道路清扫车。

      三、存在问题

      (1)环境卫生大整治范围小。各村(社区居)均能按要求开展3月份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但整治范围偏小,主要局限于日常保洁区域。

      (2)保洁清运时间未合理安排。部分村(社区居)保洁清运时间偏晚,未能在7:30前完成首次保洁清运工作。如南侨村、龙风村,在镇级日常检查时仍未能完成日常保洁及清运工作。

      请各村(社区居)务必建立健全长效保洁及监督检查机制,合理安排保洁、清运时间,切实做到环境卫生保洁范围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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