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诗政〔20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诗山镇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诗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诗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诗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邮编:362311,联系电话:86482201,电子邮箱:s3623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诗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服务大局,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2021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9.7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2.44%;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9.76%;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7.3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4.8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7.3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24.3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31.71%;其他类信息1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2.4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明确信息负责单位,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规范各类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发布信息经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逐级审查,确定符合发布要求后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已有的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构建以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本镇政务公开栏、“凤翔诗山” 公众微信号为辅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优化发布流程,确保及时更新,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舆情回应,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积极依据主动公开事项标准,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标准,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逐步规范镇政府本级及辖区内各镇直单位、19个村(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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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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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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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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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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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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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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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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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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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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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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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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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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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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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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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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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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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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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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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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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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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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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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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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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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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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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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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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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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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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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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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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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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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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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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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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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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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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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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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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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新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
2.信息主动公开的认识不足。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不足,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未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执行力度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还需进一步提升。
3.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提高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知晓度,掌握和熟悉信息公开的整体流程。
二是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完善公开流程,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促使各级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认知和重视。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加大推进信息公开时效性,丰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解读方法,大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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