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1-00028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1〕189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5
各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8号)文件精神,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现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592.89元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根据省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7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二、南安下达给我镇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592.89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后,汇总全镇实际种粮面积9836.81亩,经综合测算确定补贴标准为20.59元/亩。
三、补贴资金拨付后,各村应在收到补贴资金后立即填报资金发放明细表,务必于7月20日前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四、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将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本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诗山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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