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1-00028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1〕189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5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7-23 16:51
     

    各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8号)文件精神,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现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592.89元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根据省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7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二、南安下达给我镇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592.89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后,汇总全镇实际种粮面积9836.81亩,经综合测算确定补贴标准为20.59/亩。

    三、补贴资金拨付后,各村应在收到补贴资金后立即填报资金发放明细表,务必于720日前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四、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将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本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诗山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17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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