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1-00025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1〕179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各村委会、农场: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支持农民耕作,确保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现将我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85778.02元下达给你们,请各村、场务必落实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现将补贴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场要按照《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南农〔2021〕231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农〔2021〕43号)上报的耕地面积对我镇下达的资金分配表中的资金进行分解,确保每个应补贴农户的利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亩79.21元。
二、2021年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仍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各村、场务必抓紧核定好各户补贴亩数、标准和金额等,同时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登记造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请各村、场于7月5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表电子文档传到邮箱sswxs123@163.com中来以便送银行发放,同时将两份纸质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表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送到镇103室,我镇将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照片。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村、场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政府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村主干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负总责,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我镇将把督导责任落实到每个驻村干部,指导各村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附件:诗山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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