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19-00022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19〕52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3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诗山镇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9-05-16 11:52

    各村委会、农场:

      根据南政办〔2019〕60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支持农民春耕,确保全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现将我镇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684860元下达给你们,请各村、场务必落实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现将补贴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场要按照《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南安市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面积的通知》(南农〔2019〕13号)上报的耕地面积对我镇下达的资金分配表的资金进行分解,确保每个应补贴农户的利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亩82.24元。

      二、2019年我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仍采取“一卡(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地农民,各村、场务必抓紧核定好各户补贴亩数、标准和金额等,同时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登记造册。请各村、场于5月25日前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表电子文档一份传到公共邮箱:sswxs123@163.com中来以便送银行发放,同时将两份纸质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表加盖村委会公章后送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我镇将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照片。

      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村、场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政府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村主干对本辖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负总责,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我镇要把督导责任落实到每个驻村干部,指导各村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各村、场务必坚持谁种地、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附表:诗山镇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诗山镇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019年5月13日

    村别

    2018年实际在耕种的面积(亩)

    金额(元)

    西上

    1050

    86352.00

    梧埔山

    1920

    157900.80

    声东

    1340

    110201.60

    鹏峰

    1178.5

    96919.84

    红旗

    872.5

    71754.40

    红星

    880

    72371.20

    山一

    1007

    82815.68

    山二

    945

    77716.80

    坊前

    510

    42054.32

    社一

    1441

    118507.84

    社二

    1912.5

    157284.00

    凤坡

    1597.5

    131378.40

    前山

    937

    77058.88

    联星

    1309

    107652.16

    联山

    513

    42189.12

    吾峰

    1331.75

    109523.12

    钱塘

    1019

    83802.56

    民主

    697

    57321.28

    农场

    25

    2056.00

    合计

    20485.75

    1684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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