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19-00013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19〕28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3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诗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15:58

    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

      根据南安市3月25日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要求,经镇研究同意,制定细化了《诗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诗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对全镇重大风险点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要针对第一轮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出来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排查,对第一轮道路交通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同时要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危险品运输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从事交通客运、货物运输、超载、配员不足、未遵守交通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渣土办、派出所、镇教委、诗山交通执法第四大队)。

      (二)持续推进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针对辖区春季火灾特点,要因地制宜,集中治理镇村两级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同时要突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重点场所、领域,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查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密集式、轰炸式消防宣传,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责任单位:诗山派出所、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回头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包括仓库、堆场等)开展“拉网式”整治,对第一轮整治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在“回头看”活动中要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危旧房屋、农村自建房等进行安全检查,对第一轮整治排查出来的问题,在“回头看”活动中要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村镇站、诗山交通执法第四大队、诗山国土资源所、诗山行政执法中队、镇水利站)。

      (五)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行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突出检查非煤矿山不按设计进行台阶式开采,未对边坡稳定性实施监测等安全生产隐患。对第一轮关闭企业要重点检查。(责任单位:镇安办、诗山国土资源所、诗山派出所)。

      (六)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要严格落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等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单位:镇安办、诗山派出所、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诗山供销社)。

      (七)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医院、学校、养老院、群租房、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主管部门对第一轮整治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根据既定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约谈警示、通知通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三合一”违规住人;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营业场所人流量控制,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人员快速疏散逃生;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强化初期火灾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安办、消防办、诗山派出所、镇教委、经济服务中心、民政办、诗山交通执法第四大队、镇文化站、卫计办、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吊装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对第一轮排查出问题的企业要重点检查。(责任单位:镇安办、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九)持续推进工商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回头看”活动开展中,对辖区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制度落实、防火防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对第一轮排查出来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责任单位:镇安办、经济服务中心、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诗山行政执法中队)。

      (十)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清明节期间,重点对各村(社区)企业以及森林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检查是否落实;各村(社区)消防物资贮备是否落实;基层干部、消防队伍是否进行培训;各村(社区)护林员队伍是否健全、是否到岗履职。(责任单位:镇安办、林业站、诗山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和国务院、省、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我市的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盯,多组织“四不两直”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要亲自抓、总负责,全程跟踪督办。要保持高度敏感,绷紧思想之弦,扛起重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实打实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敢于担当,守牢安全生产这一生命线、红线、底线,切实履行保安全、保稳定重要政治责任。要从体制机制、源头管控、长效管理上下功夫,举一反三、创新手段治理风险隐患,把安全责任落到“最后一公里”。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要对“春季攻坚行动”活动“回头看”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第一轮活动开展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查处;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认真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报道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要继续组织辖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收集存档;各村(社区),市镇直各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亮点和做法信息,1个典型案例。在大整治活动“回头看”期间,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镇政府将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

      (五)严格考核评比。镇安办根据市安委会制定的考评细则《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细则》,对各村(社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成绩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总分的30%,并将考评结果上报镇主要领导,对考评结果为“好”的村(社区)将在安全生产季度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对考评为“差”的将在安全生产季度会上进行原因说明。市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制定的市直单位考评细则做好各自工作,并上报自评情况。

      (六)严肃责任追究。对在“回头看”活动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信息报送未及时的单位,镇里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在镇政府组织抽查中发现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或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严肃责任追究。

      (七)加强应急值守。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准备、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时刻保持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前置救援力量,现场布点、严盯死守,细化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要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全面检测维护救援技术装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科学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做好舆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形成系统、整体、协调的应急管理合力,真正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当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卫士”。

      (八)做好统计报送。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回头看”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请于4月30日前 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统计报表报送镇安办;市镇直各牵头整治单位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活动考评得分及排名情况报送镇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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