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19-00012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19〕23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2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7:10

     各村(居)委会、农林场:

    2019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春耕生产也进入关键时期,各种农事用火和祭祀用火将大量增加,火灾隐患突出,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提倡文明祭扫,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维护林区安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动员部署,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我镇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要按照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责任,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要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严防死守,全面落实各环节责任。遇有重大火情,各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的火灾隐患主要是人为用火,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攻势。通过广播、微信、短信等宣传媒体或制作宣传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以鲜花、音像等低碳环保安全的形式文明祭扫,改革丧葬陋俗,减少森林火灾。

    三、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要切实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禁止烟花爆竹、纸钱、火种带上山。督促辖区内的护林员全线上山巡山护林并开启护林员智能定位系统,调度、监督护林员巡山护林,确保信息畅通。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将在清明节期间抽查护林员在线巡山护林情况并通报。要加大对重点部位的火源防控,切实把防控责任再明确到人、措施再落实到山头地块。

    四、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要大力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村级森林消防队伍是否上岗到位,各类扑火物资是否配齐补足,通信联络是否畅通,扑救预案是否健全有效。通过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村级森林消防队伍,加强对消防队员的扑火战术、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演练,提高战斗力。森林消防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大对扑火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扑火机具维护和保养。在森林火灾易发的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专门人员到场设防,随时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备勤,充实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开展。遇到突发火情,要按预案要求及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统一组织、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1932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成员,存档。

    诗山镇党政办                       20193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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