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320-2018-02791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18〕52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3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诗山镇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时间:2018-06-23 10:49

    南诗政〔201852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诗山镇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镇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现就做好我镇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幼儿园就读。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本镇户籍或暂住(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如:2018年秋季招收 2011 9 1 2012 8 31 出生的儿童)。

    幼儿园小班招收本镇户籍或暂住(居住)在本镇且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如:2018年秋季招收 2014 9 1 2015 8 31 出生的幼儿)。

    ㈠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燕山校区、诗钟校区、鹏峰附小、西上小学、诗溪小学、霞锦小学、红旗小学、诗门小学、坊前小学、社坛小学、凤坡小学、前山小学、七社小学、鳌峰小学、钱塘小学、民主小学及诗山镇第一中心幼儿园、诗山镇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收所在村(居)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区划分情况见附件1)。

    ㈡ 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1.符合规定的驻南安现役军人子女和南安市引进人才子女。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

    3.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户口在服务区域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6月下旬。

    2、符合扩招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

    四、招生办法

    1.户口在服务区域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⑴ 招生对象的认定:招生对象必须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属同一服务区域。

    ⑵ 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等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到区域内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2.部队军人子女报名办法

    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规定的驻南安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市直小学、乡镇(街道)小学就读者,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携带南安市人民武装部提供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学生《预防接种证》、军人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3.引进人才子女报名办法

    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市直小学、乡镇(街道)小学就读者,由家长携带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省或泉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学生《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4.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小学就读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家长或监护人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学生《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5.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务工适龄儿童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小学就读者,由家长携带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学生《预防接种证》,填写《南安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五、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燕山、诗钟校区两校在完成服务区域内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利用剩余学位扩招部分适龄儿童。

    诗山镇第一、第二中心幼儿园两园各年龄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数核定标准,在完成服务区域内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利用剩余学位扩招部分适龄幼儿。

    1.扩招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⑵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⑶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⑷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公布学位

    7月上旬公布剩余学位(详见诗山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

    3.报名审核

    符合扩招条件的扩招对象到学校现场报名,缴交材料时间详见诗山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

    扩招对象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等有效材料。

    ⑵ 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或自建房土地使用证、祖孙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⑶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等有效佐证材料。

    ⑷ 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一楼实体店面)、办厂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务工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

    4、公示名单

    8 17 8 23 由燕山校区、诗钟校区、一幼、二幼四校公示扩招对象(报名)

    5.扩招办法

    学校在审核确认后,将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分别上报镇政府、中心小学, 8 25 由镇纪委、中心小学监督进行摇号确定就读。

    ⑴ 如果登记报名适龄儿童数少于本校招生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招收;

    ⑵ 如果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和学位余额,由学校通过派位确定招收对象,剩余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由镇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⑶ 不符合条件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或幼儿园、学前班就读。

    六、招生要求

    1.坚持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在确保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学位的余额,按照“五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招学生或招收上述规定招生对象与扩招对象以外的学生,小学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控制班生规模;严禁跨服务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和重读学生招收的新生,分别报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中心小学批准并取得统一编发的学籍辅号后方可招收,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包括应招对象和扩招对象),以示负责。

    4.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扩招对象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

    6.每生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包括扩招对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7.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各村(居、社区)、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筛查鉴别和入学组织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送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普通班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到服务区域内小学或幼儿园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学生要求免、缓学,要提供鉴别证明、按程序报批,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分类入学率均达到96%以上。

     

    附件:1、各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划分情况表

    2、南安市小学 、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18 515

     

    抄送: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成员,存档

    附件1

    各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划分情况表

     

     

    招 生 服 务 区

    备注

    燕山校区

    山一村,山二村12组,诗山社区

    山二村12组的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就读诗钟校区

    诗钟校区

    山二村、社一村1组(埔尾)、诗山社区

    社一村1组的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就读社坛小学

    鹏峰附小

    鹏峰村

     

    西上小学

    西上村

     

    诗溪小学

    声东村

     

    霞锦小学

    梧埔山村、西上村1(户坂)

    西上村1组的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就读西上小学

    红旗小学

    红旗村

     

    诗门小学

    红星村

     

    坊前小学

    坊前村、联山村

     

    社坛小学

    社一村、社二村

     

    凤坡小学

    凤坡村

     

    前山小学

    前山村

     

    七社小学

    联星村

     

    鳌峰小学

    吾丰村

     

    钱塘小学

    钱塘村

     

    诗钟校区民主教学点

    民主村

     

    第一中心幼儿园

    山一村,山二村12组,诗山社区

     

    第二中心幼儿园

    山二村、诗山社区、社一村1组(埔尾)

    社一村1组的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就读社坛幼儿园

    附件2

    南安市小学 、幼儿园就近入学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学生户籍所在地

       区(县、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学生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申请就读学校

     

    称 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申请理由

     

     

     

    家长(签章)

    初审 意见

     

     

        

    就读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中心小学

    审批

    意见

     

     

     

    盖章     

           

    镇政府审批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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