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7:09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的。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石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石井镇鳌峰小区1号,邮编:362343,联系电话:0595-86087102,电子邮箱sjzzf@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科教文体卫生类1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镇共收到到4份书面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给予了明确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镇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管理,将每项工作细化到具体办公室,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调整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保证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述职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石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四种渠道开展。一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三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提供咨询、查阅。四是在“今日石井”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放多项公众监督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反馈回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善。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办公室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上述情况,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强化培训学习力度。积极安排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培训学习活动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政务公开举办人员进一步履职尽责,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通过定期的信息整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强督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石井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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