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3000-2010-04831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4-06
    石井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紧紧围绕“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促事业进步”的目标开展工作。我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我镇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秘书任组长,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镇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地震应急预案、镇总体规划修编、无证非矿山取缔、动物疫病免疫、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种粮农民综合补贴等方面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及时将申请人所需信息予以交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镇党委秘书负责领导,办公室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镇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0.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制作、维护和信息公开的打印、喷绘。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09年度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完善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石井镇党政办

      2009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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