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20-00002
- 备注/文号:石政办〔2020〕5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0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等六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1-13 16:54
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等六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