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19-00068
    • 备注/文号:石政办〔2019〕76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0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安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16:40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南安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稳定主题,突出基层基础,突出源头治理,聚集基层矛盾问题多发的痛点、难点、薄弱点,抓好村(社区)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制度,加强乡镇(街道)经管队伍建设,提升村(社区)治理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9年6月底前50%的村(社区)完成检查整改;9月底前所有村(社区)100%完成检查整改,并上报问题台账及问题线索; 1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成员资格界定以及有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官桥、康美、翔云作为清理整治“四个明显”合同以及非法占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试点乡镇,按照《南安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实施。)

      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村(社区)务公开制度、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

      2021年,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镇级经管站工作队伍,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边查边改。2019年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市“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治理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镇、村两级是专项整治工作自查的实施主体,组织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照清理整治内容,逐项逐条全面自查、完成整改。要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镇、村两级都要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查摆现金、票据管理、报支手续、经济合同、资产出租、资产资源处置、村(社区)务公开、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村干部报酬和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存在问题。2019年6月底前50%的村(社区)完成检查整改,9月底前所有村(社区)100%完成检查整改。

      (二)突出重点,专项整改。2019年10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查摆风险点、敏感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逐个建立问题台账、登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推进重点有效解决。市级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和检查抽查,将督促检查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各个环节,不定期开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问题整改、信访举报处理等方面督促检查,重点督导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以及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提升“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成效。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8月底前,结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2019年底前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区)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过程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级“三资”,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增加农民集体财产性收入。改革工作要注意各环节的隐患、矛盾排查及风险防控,将矛盾化解在村(社区),减少群众上访数。

      (四)建立健全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制度。2020年6月底前,进一步健全管理和监管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南安市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健全镇级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明确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金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修订完善村(社区)务公开工作制度、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发挥在村(社区)务决策公开、财产管理、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

      (五)推进基层经管队伍建设。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协调各方研究提出建立相对稳定的镇级经管干部、代理会计及村级报账员等队伍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乡镇(街道)会计代理中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努力,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强化培训管理,市级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经管干部、代理会计,镇级负责村(社区)两委和村报账员的培训。通过3年的努力,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镇级经管干部队伍,着力规范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成立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资源力量,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建立推进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每月一汇报、每季一点评机制,加强上下沟通,交流经验、探索典型亮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对“三资”管理混乱、“家底”严重不清、“三资”流失浪费严重的,要查明原因,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三)强化宣传发动,加强服务指导。要创新宣传发动方式方法,坚持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宣传省市开展“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宣传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果和攻坚克难的创新经验。同时,要组织司法所、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业务指导组,深入村(社区)、小组,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要组织开展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每一阶段要组织督查组深入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置障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规范线索移送。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在10月10日前报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玉真,联系电话:18050823017,邮箱:nanjgz@163.com)。调查核实后,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南安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清单

      2.南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登记表

      3.南安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基本情况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