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19-00056
    • 备注/文号:南石政〔2019〕69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9
    石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井镇创建2019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09:33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井镇创建2019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井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井镇创建2019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石井镇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共治水平,根据《关于对201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分解抓落实责任制的通知》(南委办〔2019〕5号)文件要求和《2019年南安市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南食安办〔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精神,创新食品安全工作理念,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通过塑造典型,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让广大群众共享食品安全成果。

      二、工作原则

      围绕“典型示范带动、共享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按照“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有序推进、营造氛围”的方针,全力推进示范工作开展,打造食品安全放心镇,助力镇事业发展。

      三、标准要求

      (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考核评议制等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1、建立健全镇食品安全领导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优化人员配备,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督查等工作,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协同治理。

      2、各村(居)配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或信息员,有效落实责任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积达到100%。

      3、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

      (三)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按时完成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确定的各项治理任务,有效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专项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社会共治示范系列创建

      1、建立不少于1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点(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力求示范点有地方特色、上规模、食品安全生产经验管理水平高。

      2、推动餐饮街、餐饮店、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示范项目建设。

      (五)落实企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体系,有效规范种植、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实现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原辅料使用台账100%可追溯。

      2、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店)。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在镇、村(居)建立食品安全固定宣传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标准,降低监管人员履职风险等,打破“政府包打天下”的传统监管模式,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开展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实施(2019年3月—9月)。严格按照《南安市石井镇创建2019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完成相关设施建设,食品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和人员培训,开展项目建设情况宣传报道。

      (二)考核验收(2019年10月)。做好迎接上级对项目进行核实、验收的相关工作。

      (三)整改完成(2019年11月)。对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镇直单位和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镇创建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统筹做好社会共治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创建工作开展。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食安办)要加强协调,形成全镇工作合力,创建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推介重视食品安全、讲究信誉质量的典型,提高行业信誉,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评。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镇工作方案要求,把督查工作、档案资料整理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过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各部门、各社会组织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职能部门、乡镇、村创建工作典型经验,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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