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19-00048
    • 备注/文号:石政办〔2019〕46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12 11:52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打造我镇环境卫生新面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美丽石井形象,按照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革命四行动”,把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全面清理农村垃圾为突破口,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村容村貌管理,做到全民参与、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

      三、活动地点

      过境主干道、各村(居)辖区

      四、工作目标

      (一)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清除。各村(居)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沟渠河塘、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居民院落、海岸带等清扫保洁到位,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无陈年垃圾。

      (二)基础设施规范整洁。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农村生活环境整洁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村(居)总结经验,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五、整治内容

      (一)“治三乱”。主要治理村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组织群众整理房屋前后的杂物,包括农村生产生活用具、柴草堆和建筑材料;严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家具乱堆乱倒,确保村庄内外、沟渠河塘、道路沿线整洁干净,堆放有序;清除沿街商铺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杜绝延伸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确保经营秩序良好,商品摆放有序,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二)“清三面”。保持辖区内路面、河面和墙面洁净。及时清扫路面、河道水面、卫生死角,做到全天候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理辖区内居民区、公共场所等区域的小广告、非法张贴宣传品等,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督促经营者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确保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三)“整三边”。治理路边、河边、屋边环境卫生。加大对重点道路、村(居)公路及村庄内路巷道两边环境卫生治理、绿化建设力度;彻底清理河道两侧、桥头周边、池塘沟渠等部位的垃圾杂物,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抓好公厕管理,确保公厕内外设施完善,保洁良好,无异味、无污垢。

      (四)“除四害”。请各村(居)于4月15日到镇卫计办领取“除四害”药品,16日—18日统一开展消杀行动。集中清除“四害”孽生地,并结合病媒生物的消长特点,积极开展科学除“四害”活动,切断疾病传播途径,预防春夏季病媒传染病发送和流行。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整治区域和责任分工,把这次大扫除活动作为本村本月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解决一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各驻村干部及村(居)主干要率先垂范,带领镇村干部积极参加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清洁家园活动中去。镇村干部、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迅速掀起全民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热潮。

      (三)集中收集,规范处理。各村要按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按照“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垃圾转运处理模式统一送到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导,推进工作。镇家园清洁办要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迟缓、推进不力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确保此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在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村(居)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文字)于4月22日前报送至镇家园清洁办(邮箱:sjzjb102@163.com)。

      附件: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标准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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