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6-0101-2019-00046
    • 备注/文号:石政办〔2019〕44号
    • 发布机构:石井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04-12 11:40

    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

    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南安市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南安市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管理,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更有效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技术支撑作用,强化政府安监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更好地落实,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建设平安南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服务内容

      1.安全生产技术顾问服务。随同政府有关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细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具体隐患整改措施,并对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其他有关问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撑。

      2.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服务。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培训课程订制、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及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策划、执行和宣传推广等服务,着力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自主培训、应急救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技能,全面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3.应急救援辅助服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辅助服务。对影响范围广、波及周边、事态严重、专业化强的事故,中介机构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迅速前往事故现场,提供客观、专业的应急救援意见,更好地促进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灾活动。

      三、准入条件

      承接我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应经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在南安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核登记。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规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选派或选聘专家要具备较强的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一线实践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敬业奉献,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或其他中、高级以上安全技术职称。

      四、其他要求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辖区安全现状和发展特点,提前谋划、做足分析,围绕亟需重点解决的安全监管各薄弱环节,自主购买有关服务,签订合同可参照合同范本(见附件2)。也可以委托市安委办(应急局)统筹购买,费用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承担,并派驻专家前往有关单位开展服务。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于4月15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南安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联系人:施雅韵,13959757658,aj86353053@163.com。

      附件:1.南安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2.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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