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1-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蓬委〔2020〕16号
    • 发布机构:中共蓬华镇委员会 蓬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3
    关于印发《蓬华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16:03

    中共蓬华镇委员会 蓬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华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0〕4号)工作要求及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将《蓬华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蓬华镇委员会 蓬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蓬华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0〕4号)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和村级主管、企业主体”和属地落实的原则,以房屋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一房一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镇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方面

      整治重点:1.是否取得相关许可;2.是否开展风险评估;3.是否开展隐患排查;4.是否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5.是否堵住消防“生命通道”;6.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7.建筑主体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责任领导:曾荣达副镇长

      牵头单位:镇卫健办

      责任单位:各村,镇村镇站、镇消防办、镇国土所。

      (二)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2.“四无”房屋,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6.医院、学校、福利院、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旅社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房屋;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房屋;9.辖区内钢结构房屋无审批违建、无资质施工、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未进行维护,主体结构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情况;10.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的;11.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的,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车辆管理不到位的;12.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13.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14.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15.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郑小函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村镇站

      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道安办、民政办、诗山市监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安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办。

      (三)危险化学品方面

      整治重点:1.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2.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4.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5.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6.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责任领导:戴泽文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镇派出所、国土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环保站、诗山市监所。

      (四)消防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2.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3.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4.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责任领导:戴泽文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消防办

      责任单位:各村,镇教育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战办、派出所、民政办、村镇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健办、安办、诗山市监所、诗山供电所蓬华营业所。

      (五)森林防火方面

      整治重点:1.林区单位、企业以及森林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2.林区电力线路、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居民点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3.镇村消防物资贮备是否落实;4.基层干部、消防队伍是否进行培训;5.乡村护林员队伍是否健全、是否到岗履职;6.祭祀、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各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郑小函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安办、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教育办、卫健办、国土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办。

      (六)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加强客车、公交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2.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3.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和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加装太阳伞、不按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4.加强重点水域和客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船以及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

      责任领导:戴泽文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育办、水利站。

      (七)非煤矿山方面

      整治重点:1.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3.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落实情况;4.无证矿山非法开采现象。

      责任领导:郑小函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国土所

      责任单位:各村,镇安办、派出所、环保站。

      (八)工业行业及特种设备方面

      整治重点:1、民爆行业和信息化行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有关信息化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2.工艺设备和生产流程属于淘汰限制类,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3.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情况;5.查处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6.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7.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郑小函副书记、赵青梅副镇长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诗山市监所

      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镇村镇站、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环保站、消防办。

      (九)商贸行业方面

      整治重点:1.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商贸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2.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3.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4.建筑主体结构不符合安全条件,违规新、改、扩建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赵青梅副镇长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诗山市监所

      责任单位:各村,镇村镇站、卫健办、消防办。

      (十)校园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1.校区范围内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情况;2.开学前水电设备、消防设施、食堂卫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准备工作;3.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4.落实校车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5.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线路及学校周边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6.普及和宣传有关交通、消防、用电、地震、气象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戴泽文副书记

      牵头单位:镇教育办

      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镇道安办、村镇站、安办、诗山市监所、消防办。

      (十一)文化娱乐旅游及宗教活动场所方面

      整治重点:1.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游戏场所、网吧、演艺场所等人员密集文化娱乐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措施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通,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营业期间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以及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等问题;2.景区消防安全、景区及景区周边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流量管控等方面问题;3.文物建筑特别是宗教寺庙防火、防盗、防雷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5.违规燃灯、烧纸、焚香问题;私搭乱建棚、房问题;6.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吴热薪组委、曾荣达副镇长

      牵头单位:镇统战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镇村镇站、诗山市监所、消防办。

      (十二)渔业船舶方面

      整治重点: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渔船安全设备、助航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以及船内“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夜间海上值班、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船员持证情况。

      责任领导:吴热薪组委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

      各牵头单位要对以上十二个方面的整治工作制定细化方案。电力、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利工程、线性工程、公路养护、桥梁安全、市政设施等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南防控指办〔2020〕100号)分工和要求,严于要求,迅速组织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村要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市属、镇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镇安办将组织工作组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房屋安全等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开展暗查暗访,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切实纠正个别部门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村各部门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上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检查时,要严格按照防疫防护标准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到企业检查时也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六)严肃严格责任追究。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政机关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村和行业,镇里将进行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或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亡人事故以及房屋坍塌事故的,一律以市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依法依规顶格查处,严肃问责。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2.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会商表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承诺书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在抓好疫情防控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自查自改工作。百日攻坚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2020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村、部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企业开展百日攻坚活动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督查检查情况

    排查发现隐患数(问题)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问题)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万元)

    其他行政处罚

    ()

    组织督查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人次)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总数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备注:1.本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镇安办

    2.本表为累计报表,报累计数。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会商表

    序号

    报送单位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重大隐患情况

    需会商的部门

    发现类别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备注:1、所属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工贸、商贸、森林防火、其他;2、发现类别: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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