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5〕143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0
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制度的通知》(南委法办〔2024〕2号),结合我镇实际和最新履职清单,制定《码头镇人民政府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 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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