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5-00004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5〕78号
- 发布机构: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8
各村(社区),市(镇)直镇办相关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急〔2025〕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5〕17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政办明传〔2025〕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政办明传〔2025〕6号)安排,下达我镇2025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为千人口献血率达到9.6‰(按人数计算)、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4.96‰(按单位量计算)。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确保完成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见附件)。各村(社区)要制定本辖区的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并动员、组织本辖区的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共同实施。
二、献血时间
2025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献血地点
码头镇政府食堂二楼
四、献血对象
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五、工作要求
1. 对比去年,今年我镇献血任务量变化较大,任务十分艰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条例》,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献血人员的落实、采血现场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统筹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履行献血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完成2025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
2.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持续推进“团体献血和个人献血相结合”无偿献血工作模式,推动团体集中无偿献血和个人自发参与无偿献血协调发展。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无偿献血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发挥献血屋作用,鼓励各村(社区)组织辖区居民错时、错峰到献血屋献血。
3.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近半年内参加过献血的人员不宜再参加本次献血,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4.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根据《南安市财政局、卫健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无偿献血有关补贴的通知》(南财〔2019〕75号)文件精神,参与有组织无偿献血的,所在单位可给予每人次不高于500元的营养补贴。
5. 在无偿献血期间,码头中心卫生院要派出技术高、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5-8人做好体检工作和协助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附件:码头镇2025年度无偿献血计划数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