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3-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南码政〔202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08:44

    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下载。如有疑问、异议,请与码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码头镇厝尾街79号,邮编:362312,电话:86468502,传真:86466902,电子邮箱:nananmtz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码头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通过完善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政法武装类2,其他类信息5条。及时公开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1年,码头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发布码头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处理渠道。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理、维护等具体工作,对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确保文件信息公开规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更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强化网站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加强镇、村政务公开实体栏的运维,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及时公开。二是重新梳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规范,从严审查有关网络平台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信息传送效率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探索创新公开渠道较少。 

    (二)改进情况。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码头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码头镇人民政府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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